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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江苏青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通报批评的决定区内各施工企业、监理单位:
在今年6月--8月期间,承建苏州鑫苑国际城市花园的江苏青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先后多次违反苏州市第57号市长令《苏州市建筑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》之规定,擅自在夜间违法施工,噪声扰民,不服从市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的管理,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,为维护奥运期间我区的社会稳定和我区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的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以及我区《苏州高新区关于加强施工企业监管的规定(试行)》的规定,经局领导研究决定,对江苏青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。
在此次事件中,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,没有很好的履行监理的责职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和我区《苏州高新区关于加强对监理企业监管的规定(试行)》的规定,对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。
对以上两家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,并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局网予以公布。
希望区内各有关单位以此为鉴,规范自己的行为,共同维护好我区的建筑市场秩序和做好我区的社会稳定工作。
特此通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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